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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国行政区域和机构表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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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英文报刊对我国行政区域和机构表述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 55号),对在报刊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为防止国家安全和文化安全隐患,希望《海洋学报》作者撰写的投稿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文章正文、引文注释中等涉及我国行政区域、机构名称等表述要正确无误,符合国家规范表述要求,不得将我国台湾地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其他国家相并列,对涉及我国政治、疆域国界、领土主权等敏感内容要表述明确。例如:东海、黄海、南海不能说成全部属于中国的;叙述中国管辖海域时要明确其范围,比如南海的中国管辖海域范围是在九段线之内海域等等。

《海洋学报》将在稿件审理过程中从严把关相关内容, 希望广大作者投稿前,认真仔细检查涉及我国行政区域和机构名称等表述的正确性以及是否有涉密内容,作者要对稿件内容负责,如对稿件是否适合公开发表把握不准,作者请单位审查并开具证明,确保投稿设适合公开发表和无行政区域和机构表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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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08-29 阅读次数: